2019-02-22, 22:53
2019-02-22, 23:17
桌子上的相片
相框裡是個大家庭,白髮的祖父,略顯粗曠的父親,衣服上沾點顏料的母親,高大而嚴肅的、身穿道袍的、站姿隨意的三個兒子,和唯一一個女兒。
「家裡的神壇是阿公在處理的喔,那些符咒阿、咒語阿,都能運用自如,很厲害吧!」
「阿阿,爸看來有點兇對吧?但他其實是個愛開玩笑的人呢。職業嗎?公務員喲。不過我常在他附近看見一些不像公務員的叔叔們就是了。」
「媽是美術老師喔,家裡有個專門放她的畫的房間呢。平時也會做點手工藝甚麼的。」
「大哥叫做月,名字很特別吧?我們家的名字都是單字的。啊?姓氏?恩...有機會再說吧?大哥是醫生來著,不過還是我比較聰明的!」
「二哥是隆,他學道術學的很好的喔。家裡人的靈感就屬他最強啦!二哥很熱心,村子裡的人都很喜歡他吶。」
「姐的名字是榮,還在念大學呢。還在上學的只有她,不過成績最差的人也是她就是了。」
相框裡是個大家庭,白髮的祖父,略顯粗曠的父親,衣服上沾點顏料的母親,高大而嚴肅的、身穿道袍的、站姿隨意的三個兒子,和唯一一個女兒。
「家裡的神壇是阿公在處理的喔,那些符咒阿、咒語阿,都能運用自如,很厲害吧!」
「阿阿,爸看來有點兇對吧?但他其實是個愛開玩笑的人呢。職業嗎?公務員喲。不過我常在他附近看見一些不像公務員的叔叔們就是了。」
「媽是美術老師喔,家裡有個專門放她的畫的房間呢。平時也會做點手工藝甚麼的。」
「大哥叫做月,名字很特別吧?我們家的名字都是單字的。啊?姓氏?恩...有機會再說吧?大哥是醫生來著,不過還是我比較聰明的!」
「二哥是隆,他學道術學的很好的喔。家裡人的靈感就屬他最強啦!二哥很熱心,村子裡的人都很喜歡他吶。」
「姐的名字是榮,還在念大學呢。還在上學的只有她,不過成績最差的人也是她就是了。」
2019-02-23, 23:10
雜亂的藍圖與機器
倉庫牆邊有著許多木桶,裏頭有許多捲起來的藍圖
「喔喔,那是電漿砲、空間袋還有掃描儀的設計圖啊!為了懸浮,我還要找方法讓電子磁性可以被利用,說實話超麻煩啊!」
「這間倉庫的設計圖也在這。原本只是蓋的隱密而已,學會空間魔法之後,我就把入口設成共鳴才能穿過的專屬入口啦!」
另一面牆擺放的是許多機器,怎麼看都不像一個冒險者能隨身帶著的大小
「試作型吶~那些雖然能用,但很多功能都沒加呢~例如空間袋用的縮小技術是在那邊那台實驗的,不過它卻沒有辨識生物或非生物的方法,要是手不小心經過會被局部壓縮的喔。」
倉庫牆邊有著許多木桶,裏頭有許多捲起來的藍圖
「喔喔,那是電漿砲、空間袋還有掃描儀的設計圖啊!為了懸浮,我還要找方法讓電子磁性可以被利用,說實話超麻煩啊!」
「這間倉庫的設計圖也在這。原本只是蓋的隱密而已,學會空間魔法之後,我就把入口設成共鳴才能穿過的專屬入口啦!」
另一面牆擺放的是許多機器,怎麼看都不像一個冒險者能隨身帶著的大小
「試作型吶~那些雖然能用,但很多功能都沒加呢~例如空間袋用的縮小技術是在那邊那台實驗的,不過它卻沒有辨識生物或非生物的方法,要是手不小心經過會被局部壓縮的喔。」
2019-05-08, 20:17
從曼寧斯那裡學會的共鳴在這個世界也能使用,從今天開始對其進行實驗。
總之對各式物品進行共鳴,基本上所有物品都能被激發,但下列物品特別容易進行:
玻璃,包含各式染色玻璃、強化玻璃及玻璃工藝品。
水晶,包含各色水晶。
雖說各種物品皆有激發活性的感覺,但目前僅有空間移動、可穿透性質等空間相關屬性表現出明顯現象。
玻璃,包含各式染色玻璃、強化玻璃及玻璃工藝品。
水晶,包含各色水晶。
雖說各種物品皆有激發活性的感覺,但目前僅有空間移動、可穿透性質等空間相關屬性表現出明顯現象。
今天繼續練習活性激發,開始有其他現象出現:
花崗岩地板,溫度升高。
粉筆、各式金屬,周圍出現泥土。
大理石,空間移動。
試圖激發沙漏的活性,外層的玻璃進行空間移動,內部的沙則留在原地。
再激發沙的活性,有清水冒出。
以目前結果推測,影響性質的並非材質,而是其所經歷的過程。
明天將至協會申請各式素材實驗。
p.s.僅練習一天便有更多現象出現,在有更多實驗之前應視為個案。較有可能是因為個人素質。
花崗岩地板,溫度升高。
粉筆、各式金屬,周圍出現泥土。
大理石,空間移動。
試圖激發沙漏的活性,外層的玻璃進行空間移動,內部的沙則留在原地。
再激發沙的活性,有清水冒出。
以目前結果推測,影響性質的並非材質,而是其所經歷的過程。
明天將至協會申請各式素材實驗。
p.s.僅練習一天便有更多現象出現,在有更多實驗之前應視為個案。較有可能是因為個人素質。
推測得到初步應證,目前所有火成岩皆表現溫度升高,沉積岩則產生泥土。
而將水汽化後,配合線香形成雲霧,激發其活性能感受到微風。
但玻璃為經高溫製成,為何會表現為可穿透呢?而變質岩亦表現為空間移動,應有更多要素進行驗證。
而將水汽化後,配合線香形成雲霧,激發其活性能感受到微風。
但玻璃為經高溫製成,為何會表現為可穿透呢?而變質岩亦表現為空間移動,應有更多要素進行驗證。
還未觀察到明顯有雙重或以上屬性的物質。
激發再多活性也沒發現更進一步的規則,現有條件也十分模糊,僅有推測:
形成過程之最後一步為高溫形成者為火屬性。
形成過程之最後一步為侵蝕形成者為水屬性。
形成過程之最後一步為高壓形成者為土屬性。
形成過程之最後一步為凝結形成者為風屬性。
然而有非常多例外,且人造物更加混亂,還需要更多資料。
激發再多活性也沒發現更進一步的規則,現有條件也十分模糊,僅有推測:
形成過程之最後一步為高溫形成者為火屬性。
形成過程之最後一步為侵蝕形成者為水屬性。
形成過程之最後一步為高壓形成者為土屬性。
形成過程之最後一步為凝結形成者為風屬性。
然而有非常多例外,且人造物更加混亂,還需要更多資料。
看見祖父與二哥的道術練習,其感覺與屬性激發非常相似。
對比符咒與皮甲上的陣列,意外有許多相似之處。
也許現在人們無意識中使用的技術與被視為不可能的魔法實際上相同。
那為何二哥卻比我有道術的資質呢?
並且神明又該怎麼說,他們確實存在,我感覺的到。
那使用神力的道術和魔法究竟如何分別?
不斷有所發現,但比起線索發現更多的是疑問。
對比符咒與皮甲上的陣列,意外有許多相似之處。
也許現在人們無意識中使用的技術與被視為不可能的魔法實際上相同。
那為何二哥卻比我有道術的資質呢?
並且神明又該怎麼說,他們確實存在,我感覺的到。
那使用神力的道術和魔法究竟如何分別?
不斷有所發現,但比起線索發現更多的是疑問。
從神壇拿了些道符來研究,用共鳴果然能發動,我以前怎麼會覺得困難呢?
藉由道符的練習,與一般物體共鳴也能諸如點火、製造岩石等強烈反應了。
目前有製造爆炸、製造幻覺、製造霧氣等符咒,親自共鳴發現,道符和一般物體仍有微妙的不同。
奇怪的是,有製造電流的道符。在『煉金入門』裡並沒有雷屬性或電屬性等名詞。
是那個世界沒有發現嗎?但聽曼寧斯說到「控制雷電是困難的類型」,代表他們也研究過了。
看來要多朝這方向深入。
藉由道符的練習,與一般物體共鳴也能諸如點火、製造岩石等強烈反應了。
目前有製造爆炸、製造幻覺、製造霧氣等符咒,親自共鳴發現,道符和一般物體仍有微妙的不同。
奇怪的是,有製造電流的道符。在『煉金入門』裡並沒有雷屬性或電屬性等名詞。
是那個世界沒有發現嗎?但聽曼寧斯說到「控制雷電是困難的類型」,代表他們也研究過了。
看來要多朝這方向深入。
因為從符咒感覺到多重組合似的氣息,開始練習同時與多種魔法共鳴。
意外容易的成功了,同時發現人造物中有能表現雙重屬性的物品,但表現太不明顯,無法確定是那些屬性。
公會突然發了「調查魔物大量離開原棲地的原因」的委託,研究可能要暫緩了。
意外容易的成功了,同時發現人造物中有能表現雙重屬性的物品,但表現太不明顯,無法確定是那些屬性。
公會突然發了「調查魔物大量離開原棲地的原因」的委託,研究可能要暫緩了。
2019-06-28, 22:54
第 1 條
冒險者之任用,依本法行之。
第 2 條
冒險者之任用,應本專才、專業、適才、適所之旨,初任與升調並重,為人與事之適切配合。
第 3 條
本法所用名詞意義如左:
一、職等:係職責程度及所需資格條件之區分。
二、職務:係分配同一職稱人員所擔任之工作及責任。
三、職系:係包括工作性質及所需學識相似之職務。
四、職組:係包括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系。
五、職等標準:係敘述每一職等之工作繁、簡、難、易,責任輕、重及所需資格條件程度之文書。
六、職務說明書:係說明每一職務之工作性質及責任之文書。
七、職系說明書:係說明每一職系工作性質之文書。
八、職務列等表:係將各種職務,按其職責程度依序列入適當職等之文書。
第 4 條
各機關任用冒險者,應注意其品德、學識、才能、經驗及體格,應與擬任職務之種類職責相當。
前項人員之品德,各機關應於任用前辦理查核。必要時,得洽請有關機關協助辦理。
其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者,得辦理特殊查核;有關特殊查核之權責機關、適用對象、規範內涵、辦理方式及救濟程序,由冒險者總會另定辦法行之。
各機關辦理前項各種查核時,應將查核結果通知當事人,於當事人有不利情形時,應許其陳述意見及申辯。
第 5 條
冒險者依職等任用之。
職等分癸等至第甲等,以甲職等為最高職等。
第 6 條
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應就其工作職責及所需資格,依職等標準列入職務列等表。必要時,一職務得列二個至三個職等。
前項職等標準及職務列等表,依職責程度、業務性質及機關層次,由冒險者總會定之。
各機關組織除以法律定其職稱、職等及員額者外,應依其業務性質就其適用之職務列等表選置職稱,並妥適配置各職等職務,訂定編制表,函送冒險者總會核備。
前項職稱、職等員額配置準則,由冒險者總會定之。
第 7 條
各機關對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應賦予一定範圍之工作項目、適當之工作量及明確之工作權責,並訂定職務說明書,以為該職務人員工作指派及考核之依據。職務內容變動時,應即配合修訂職務說明書。
前項職務各機關應每年或間年進行職務普查。
第 8 條
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應依職系說明書歸入適當之職系,列表送冒險者總會核備。
第 9 條
冒險者之任用,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
一、依法考試及格。
二、依法銓敘合格。
三、依法升等合格。
特殊性質職務人員之任用,除應具有前項資格外,如法律另有其他特別遴用規定者,並應從其規定。
初任各職務人員,應具有擬任職務所列職等之任用資格;未具擬任職務職等任用資格者,各機關負責人得隨時調任與其所具職等資格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
第 10 條
各機關初任各職等人員,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應由分發機關就冒險者各等級考試正額錄取,經訓練期滿成績及格人員分發任用。如可資分發之正額錄取人員已分發完畢,由分發機關就列入候用名冊之增額錄取人員按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經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後予以任用。
已無前項考試錄取人員可資分發時,得經分發機關同意,由各機關自行遴用具任用資格之合格人員。
第 11 條
各機關辦理機要職務之人員,得不受第九條任用資格之限制。
前項人員,機關長官得隨時免職。機關長官離職時應同時離職。
第 11-1 條
各機關辦理進用機要人員時,應注意其公平性、正當性及其條件與所任職
務間之適當性。
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時,其員額、所任職務範圍及各職務應具之條件等規
範,由冒險者總會定之。
第 12 條
冒險者各等級考試錄取,經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應由分發機關分發各有關機關任用。
前項分發機關、程序、辦理方式、限制及有關事項之辦法,冒險者總會定之。
第 13 條
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依下列規定:
一、高等考試之一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一等考試及格者,取得丙職等任用資格。
二、高等考試之二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二等考試及格者,取得戊職等任用資格。
三、高等考試之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三等考試及格者,取得己職等任用資格。
四、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四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辛職等任用資格。
五、初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五等考試及格者,取得癸職等任用資格。
第 14 條
職系、職組及職系說明書,由冒險者總會定之。
第 15 條
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人員,曾任行政機關人員、軍警人員成績優良之年資,除依法令限制不得轉調者外,於相互轉任性質程度相當職務時,得依規定採計提敘職等級;其辦法由冒險者總會定之。
...接下來的內容缺損了。
冒險者之任用,依本法行之。
第 2 條
冒險者之任用,應本專才、專業、適才、適所之旨,初任與升調並重,為人與事之適切配合。
第 3 條
本法所用名詞意義如左:
一、職等:係職責程度及所需資格條件之區分。
二、職務:係分配同一職稱人員所擔任之工作及責任。
三、職系:係包括工作性質及所需學識相似之職務。
四、職組:係包括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系。
五、職等標準:係敘述每一職等之工作繁、簡、難、易,責任輕、重及所需資格條件程度之文書。
六、職務說明書:係說明每一職務之工作性質及責任之文書。
七、職系說明書:係說明每一職系工作性質之文書。
八、職務列等表:係將各種職務,按其職責程度依序列入適當職等之文書。
第 4 條
各機關任用冒險者,應注意其品德、學識、才能、經驗及體格,應與擬任職務之種類職責相當。
前項人員之品德,各機關應於任用前辦理查核。必要時,得洽請有關機關協助辦理。
其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者,得辦理特殊查核;有關特殊查核之權責機關、適用對象、規範內涵、辦理方式及救濟程序,由冒險者總會另定辦法行之。
各機關辦理前項各種查核時,應將查核結果通知當事人,於當事人有不利情形時,應許其陳述意見及申辯。
第 5 條
冒險者依職等任用之。
職等分癸等至第甲等,以甲職等為最高職等。
第 6 條
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應就其工作職責及所需資格,依職等標準列入職務列等表。必要時,一職務得列二個至三個職等。
前項職等標準及職務列等表,依職責程度、業務性質及機關層次,由冒險者總會定之。
各機關組織除以法律定其職稱、職等及員額者外,應依其業務性質就其適用之職務列等表選置職稱,並妥適配置各職等職務,訂定編制表,函送冒險者總會核備。
前項職稱、職等員額配置準則,由冒險者總會定之。
第 7 條
各機關對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應賦予一定範圍之工作項目、適當之工作量及明確之工作權責,並訂定職務說明書,以為該職務人員工作指派及考核之依據。職務內容變動時,應即配合修訂職務說明書。
前項職務各機關應每年或間年進行職務普查。
第 8 條
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應依職系說明書歸入適當之職系,列表送冒險者總會核備。
第 9 條
冒險者之任用,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
一、依法考試及格。
二、依法銓敘合格。
三、依法升等合格。
特殊性質職務人員之任用,除應具有前項資格外,如法律另有其他特別遴用規定者,並應從其規定。
初任各職務人員,應具有擬任職務所列職等之任用資格;未具擬任職務職等任用資格者,各機關負責人得隨時調任與其所具職等資格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
第 10 條
各機關初任各職等人員,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應由分發機關就冒險者各等級考試正額錄取,經訓練期滿成績及格人員分發任用。如可資分發之正額錄取人員已分發完畢,由分發機關就列入候用名冊之增額錄取人員按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經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後予以任用。
已無前項考試錄取人員可資分發時,得經分發機關同意,由各機關自行遴用具任用資格之合格人員。
第 11 條
各機關辦理機要職務之人員,得不受第九條任用資格之限制。
前項人員,機關長官得隨時免職。機關長官離職時應同時離職。
第 11-1 條
各機關辦理進用機要人員時,應注意其公平性、正當性及其條件與所任職
務間之適當性。
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時,其員額、所任職務範圍及各職務應具之條件等規
範,由冒險者總會定之。
第 12 條
冒險者各等級考試錄取,經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應由分發機關分發各有關機關任用。
前項分發機關、程序、辦理方式、限制及有關事項之辦法,冒險者總會定之。
第 13 條
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依下列規定:
一、高等考試之一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一等考試及格者,取得丙職等任用資格。
二、高等考試之二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二等考試及格者,取得戊職等任用資格。
三、高等考試之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三等考試及格者,取得己職等任用資格。
四、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四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辛職等任用資格。
五、初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五等考試及格者,取得癸職等任用資格。
第 14 條
職系、職組及職系說明書,由冒險者總會定之。
第 15 條
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人員,曾任行政機關人員、軍警人員成績優良之年資,除依法令限制不得轉調者外,於相互轉任性質程度相當職務時,得依規定採計提敘職等級;其辦法由冒險者總會定之。
...接下來的內容缺損了。
「我的職等?戊。喂,戊已經很屌了,我現在才17耶!能錄取都是奇觀了。做多久了?一年多吧,可能快兩年了。」
「一般人來說的話,大學去特殊訓練學校之後才會來考試吧。年紀大了就會去坐辦公室,其實大部分乙等職位都不是在外面跑的阿,更別說甲等的人,基本上都是負責指揮。不過這也很正常,再說要是沒有一定實力,連錄取都有困難就別想做甚麼甲乙等了。」
我一個自然組居然搞這種玩意兒,差點沒搞死自己
正常來說,不會進入職場直接作為丁、庚、壬職等,但是辛職等的人還是要先升到庚之後才會到己
2019-11-10, 21:15
終於撐過去了...我從地獄活下來啦!
剛才那開場白有什麼意義嗎?沒有。我就只是想打一下沒寫在角卡的裏設定
毅這個角色有有名到有人想看這些嗎?沒有。可是我就是打爽的啦!(其實是怕自己忘記
好!想到什麼打什麼吧!
剛才那開場白有什麼意義嗎?沒有。我就只是想打一下沒寫在角卡的裏設定
毅這個角色有有名到有人想看這些嗎?沒有。可是我就是打爽的啦!(其實是怕自己忘記
好!想到什麼打什麼吧!
-毅有設定姓氏的,他姓司徒。選複姓是因為這樣有一種「這家子有點特別」的感覺。名字有先上姓名網站看評分再取。
-毅是臺灣人。某漁村出身,鄉下,真的鄉下。
-冒險者總會是政府部門(中央),但冒險者公會是民間開辦。有考過國家考試的才能合法去公會登記,公會也要把資料上報總會管轄。
-以COC 6th來說(因為我找到這個參考資料)司徒家兄弟姐妹的數值依設定大概是
毅:STR 13 CON 9 POW 16 DEX 15 APP 14 SIZ 13 INT 18 EDU 9
月(大哥):STR 7 CON 17 POW 13 DEX 14 APP 14 SIZ 17 INT 16 EDU 20
隆(二哥):STR 14 CON 14 POW 17 DEX 14 APP 16 SIZ 14 INT 13 EDU 12
榮(大姐):STR 6 CON 8 POW 9 DEX 10 APP 18 SIZ 10 INT 10 EDU 12
-毅17歲,榮19歲,隆22歲,月26歲
-毅的父親實際上是黑道,沒讓家裡人知道。但大家都察覺了,除了毅以外。其他家庭成員很正常,如果不看那些很屌的能力值和技能的話。
-毅的祖母過世了(自然死亡),除了不識字以外是平凡的老人。
-隆是金髮(染的),有女友(第三任)。
毅是母胎單身。
月有女友,是第一任一直長跑到現在的。
榮被很多人告白但還沒接受過。
總之只有毅沒桃花運。明明長得不賴,女性朋友也挺多的,怎麼會這樣呢?
-原本毅的設定是個混蛋,但很難扮演就只留下好女色的部分。
-世界觀原本是真的人類完全不能用魔法,不過既然跑團擲骰意外的成功了,那就加上其他設定吧。這時無央愉快的出現了,然後一起寫了個有點中二又有點老套的設定。我提供老套他提供中二。
總之,毅的世界本來就有魔法。魔法是指與元素共鳴並產生反應,也就是說魔法是真實存在的一種物質現象。一開始魔法和科技是一起發展,魔法單一而強大,科技複合而容易。然而某次魔法集中所有人力進行的嘗試華麗的失敗了,世上人類使用的魔法失傳,或說人們不再知道自己使用的是魔法。符咒、道術、無央刀上的刻文,其實都是魔法的運用。至於魔物,其實是魔法的元素入侵動物身體形成的,猴子變成哥布林,水母變成史萊姆之類的。
-毅和無央相遇的時間是在「無助的曼寧斯」之後,「楓林嶺的出路」之前。
-啊,打了好多,先這樣吧。直接把這當記事本。
-毅是臺灣人。某漁村出身,鄉下,真的鄉下。
-冒險者總會是政府部門(中央),但冒險者公會是民間開辦。有考過國家考試的才能合法去公會登記,公會也要把資料上報總會管轄。
-以COC 6th來說(因為我找到這個參考資料)司徒家兄弟姐妹的數值依設定大概是
毅:STR 13 CON 9 POW 16 DEX 15 APP 14 SIZ 13 INT 18 EDU 9
月(大哥):STR 7 CON 17 POW 13 DEX 14 APP 14 SIZ 17 INT 16 EDU 20
隆(二哥):STR 14 CON 14 POW 17 DEX 14 APP 16 SIZ 14 INT 13 EDU 12
榮(大姐):STR 6 CON 8 POW 9 DEX 10 APP 18 SIZ 10 INT 10 EDU 12
-毅17歲,榮19歲,隆22歲,月26歲
-毅的父親實際上是黑道,沒讓家裡人知道。但大家都察覺了,除了毅以外。其他家庭成員很正常,如果不看那些很屌的能力值和技能的話。
-毅的祖母過世了(自然死亡),除了不識字以外是平凡的老人。
-隆是金髮(染的),有女友(第三任)。
毅是母胎單身。
月有女友,是第一任一直長跑到現在的。
榮被很多人告白但還沒接受過。
總之只有毅沒桃花運。明明長得不賴,女性朋友也挺多的,怎麼會這樣呢?
-原本毅的設定是個混蛋,但很難扮演就只留下好女色的部分。
-世界觀原本是真的人類完全不能用魔法,不過既然跑團擲骰意外的成功了,那就加上其他設定吧。這時無央愉快的出現了,然後一起寫了個有點中二又有點老套的設定。我提供老套他提供中二。
總之,毅的世界本來就有魔法。魔法是指與元素共鳴並產生反應,也就是說魔法是真實存在的一種物質現象。一開始魔法和科技是一起發展,魔法單一而強大,科技複合而容易。然而某次魔法集中所有人力進行的嘗試華麗的失敗了,世上人類使用的魔法失傳,或說人們不再知道自己使用的是魔法。符咒、道術、無央刀上的刻文,其實都是魔法的運用。至於魔物,其實是魔法的元素入侵動物身體形成的,猴子變成哥布林,水母變成史萊姆之類的。
-毅和無央相遇的時間是在「無助的曼寧斯」之後,「楓林嶺的出路」之前。
-啊,打了好多,先這樣吧。直接把這當記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