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暫停中】 【RISUS+GM房規】 請小心火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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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名字:格蘭德

性別:男

種族:矮人

職業:美食獵人(冒險者)

年齡:100

角色描述:黃褐色長到打結的鬍鬚,標準的矮人體型,隨身攜帶著自製的噴火槍,如果撇開身上那些焦痕,還有被火焰燒得破破爛爛的旅行者套裝,格蘭德看起來還是十分可靠的,大概。

特徵:
【我要揍死你6】(攻擊、防禦)
噴火槍這種易碎品中實在是不能拿來打架,對矮人來說,最可靠的還是自己的拳頭,除了揍扁敵人以外,健壯的雙臂也能代替盾牌擋下大部分的攻擊,當然,火焰除外。

【魔物烹飪家5】(烹飪、遠程火焰攻擊(?))
最開始是為了省錢而去嘗試,久而久之,格蘭德也就習慣把殺掉的魔物煮來吃了,在所有料理中,矮人最喜歡吃燒烤了,為此,他還特別搞了一把噴火槍,能在遠遠的地方就把獵物烤熟。

【矮人流滅火大法5】(火焰防禦)
煮飯要滅火,冒險也會遇到噴火的傢伙,背上的噴火槍也必須想辦法熄滅,討厭魔法的矮人只好硬著頭皮去找魔法師學習,學完之後再自己揣摩、修改,最後就成了矮人流滅火大法。

【矮人實在很不會說話4】(交涉)
雖然說這個特徵好歹也有4顆骰的等級,但是矮人真的很不會說話,雖然能夠明確表達自己的意思,能讓交易順利進行,但是聽在對方耳裡就是會讓人北宋,格蘭德自己也很困擾,可是沒辦法,老毛病改不了。

隨身道具和物品:
【格蘭德噴火槍3000+4】普通的獵槍已經無法滿足矮人了,在大幅犧牲射程後,噴火槍取得了極高的殺傷力以及更好的續航力,不過,想要不燒到自己把火熄滅是一門很大的學問。
【活性纖維旅行者套裝+4】為甚麼不把身上的衣服換掉,因為它早已記住如何抵擋火焰,多年前碰巧取得這件衣服後,格蘭德便一直穿著。一件可以抗火的破衣至少比一件燒了就破的新衣來的有用。
【廉價抗火藥水+1】黑心商人賣的組合包,喝到剩沒幾瓶,味道不是很好,抗火效果也只是普通而已。
【冒險者生活套裝:廚具大升級組合】對於有烹煮需求的冒險者來說,是再好不過的選擇了,各式各樣的廚具以及便於攜帶的調味料,隨時都能為飢餓的你變出一頓大餐,前提是你要有食材。

背景:
格蘭德會變成美食獵人真的是意外,這件事要追朔到他的膝蓋中了一箭的那天......咳,是窮到沒錢吃飯的那天。
那是個風和日麗的中午,日正當頭,矮人正要去鎮上吃飯,直到他經過一間堆滿稀有鍛造素材的商店。
然後矮人就把錢通通花光了。

幹,要餓死了,正當矮人這麼想著的時候,幾隻弱小的魔物出現在他的眼前......
在跳過了需要打馬賽克的片段後,格蘭德迅速的升起火,架好鍋子,好,這些都不重要,重點是,矮人咬下肉塊的瞬間,一股電流竄過他的腦袋,從那時開始,格蘭德便踏上了美食獵人的不歸路。
這裡吃吃,那裡吃吃,很快的,有個吃魔物的矮人的傳聞便在冒險者中傳開了,「魔物料理大師」,這便是大家給格蘭德取的稱號。

今天的格蘭德也為了吃遍全世界的魔物四處旅行著,而今天,矮人盯上了從另外一個位面穿越而來的火蜥蜴,對他來說,能夠料理另一個位面的魔物,可是絕無僅有的機會!
聲望留言:
jeffary 聲望+1 …………終於有個不是恐怖份子的角色了(欸
SIGNATURE:
「來酒吧就是要喝酒啊?不然要幹嘛?」夏克雷爾拿著酒杯詫異的看著你。                         「聊天、發呆、還有逃避工作吧?」艾莉雅絲托著臉頰回答。                
有時候覺得,人活著要是能甚麼都不管,盡情享受就太好了。
不過很可惜,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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