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創建
「異能濫用」中,角色的基本構成為【屬性】以及【異能】二者,以下將依序介紹。
※屬性:
屬性反應了角色在各方面的基本表現程度,其基本屬性如下:
- 身體:反映了角色的基本肌肉能力,包含運動、跳遠、舉重、搏鬥等等
- 靈敏:反映了角色手眼協調、平衡性、以及進行精密動作的能力
- 知察:反映了角色在觀察環境、判別他人意圖的敏銳度
- 社交:反映了角色在與他人互動時,能否讓對方按照自己意圖行事的能力
根據系統的著重面向不同,這些基本屬性可以被增添或拆分,以下是一些推薦的修改方式:
.加入「意志」:
「意志」屬性代表角色在面臨緊急狀況、超常現象、心理壓力、或心靈控制時堅持自我的能力。
這個屬性在強調角色在面對超常恐怖、壓力、或自我控制的主題中較為適合。
.加入「學識」:
「學識」屬性代表角色對於專業事物的理解程度、學習新知識的速度和理解力。
如果想要進一步細分各個領域的知識(例如自然、歷史、魔法等),可以使用《擴充規則》章節中的「技能」規則,或使用「形象」規則處理(例如:「德高望重的歷史學家」)。
這個屬性適合在尋常知識能被妥善應用的主題(例如城市探險)。
.移除「社交」:
若你的世界觀主題中並沒有與其他知性生命體互動的場景(例如無人島、廢墟探索),那麼你可以考慮將社交屬性移除。
玩家與玩家之間的社交互動請盡量避免使用骰子判定。
▼屬性值:
屬性的標準值為3,在決定角色屬性時有下列兩種方式:「購點制」、「陣列分配制」,無論使用哪一種分配法,單一屬性的最大值皆為5。
購點制:
所有屬性的起始值為2,玩家有N點可以分配在各屬性上(N等於基本屬性的數量+1)。
舉例來說,若角色的基本屬性為身體、靈敏、知察、社交、意志五個,那麼他可以將6點分配在這些屬性上,並得到身體3,靈敏3,知察3,社交2,意志5的結果。
陣列分配制:
這個決定方式的標準與購點制相似,但是由GM事先決定一到兩種組合,再讓玩家選擇分配。
推薦的陣列分配為[2,3,4,4]和[2,3,3,5]兩種。
※異能:
讓玩家設定一個或以上的異能(建議一個就好)。這個異能的效果盡量不能囊括太大的範圍(例如「魔法」、「超能力」所囊括的範圍就太廣泛),也盡量不要牽涉到因果規則系的異能(例如「沐浴在太陽下時必定獲勝」)。
例如「身體硬化」「操作火焰」「召喚巨大湯匙」等,都是可行的異能範例。
其他相關的異能規則,請參閱後述的《異能》章節。
▼異能臨界值:
角色的異能臨界值的上限為6,起始為0。
根據戰役模組的長度,GM可以對異能臨界值的上限進行增減。單劇次的團務的上限可以僅為4,長期戰役則可以使用《擴充規則》章節中的「後遺症」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