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6, 07:37)路人鳥 提到︰ 正別華在一瞬間以側身翻滾成功的閃躲過來自逆痕的右膝踢擊。 但逆痕的右腳一落地時,便以左腳朝著正別華踢出一記迴旋踢。 (正別華請進行格檔、迴避對抗,難度7) 既然這次雙方都協議好了,這邊也不說什麼了,不過還是有兩件事想說一下。 第一件事,這個比較偏向GM的宣導,戰鬥的流程為避免爭議請盡量按照原定的順序來。 第二件事,算是我個人的看法,所以特別縮起來,不喜勿點。 先不論第一下才是先攻這個定義,首先雙方輪流先攻這件事,應該是指正常的程序才是。 這邊我舉個例子好了。 假設今天A先攻,A攻擊B,B進行閃躲,到這為止算是一個動作。 這時候由B攻擊A,A進行閃躲,這邊可以稱為輪流攻擊亦或是輪流先攻,這個也是正常戰鬥的例子。 今天若是按照兩位所選的情況來舉例的話。 由A先攻,A攻擊B,B進行閃躲「並攻擊A」,A進行閃躲,到這邊依然是正常程序,下一個是該輪到A攻擊。 但若是換成B進行攻擊,就會變成以下情況。 A > B,B > A,B > A,A > B。 有沒有發現到B連續進行了攻擊? 照理來說先攻者的優勢是會最快打出第二下,重點不是在先出手,而是在因為先出手而第二下也能先出手。 但是這個流程先出手第二下的卻是後攻。 將會變成B擁有優勢,實質上是後攻,但是優勢比先攻還大。 我認為這稱不上是平等,而是B得到了優勢。 這只是我的一點個人看法,因為看到了矛盾之處所以覺得必須點出來一下。 [............嗯? 只用格鬥技嗎? ] 看了一下雙方攻防的雷對逆痕完全不使用能力感到訝異。 [唔...翠月小姐,我想去拿一些小吃,有想要吃什麼嗎?] 猶豫了一陣子,雷放棄繼續觀賽的念頭,轉頭對身旁的翠月詢問要不要吃零嘴。 觀眾席翠月 大喊 [兩人都不用魔法嗎?] 聽到雷的話 [恩?啊~那就...麵包夾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