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系統分享】 自創規則『DORAS』 TR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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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特徵(characteristic)】:
   角色的「行動值」對應以下數值,就是角色擁有的【特徵點數】:

行動值 特徵點數
4-7 1點
8-11 2點
12-14 3點
15-16 4點

 ※玩家可將特徵點數選擇用來增加行動值上限,1點數/1行動值上限

玩家將角色代表性的技能、職業、描述,選擇符合此特徵描述的屬性加上點數(點數需小於對應屬性值)
當玩家動作檢定時,以特徵作為基準將提升角色行動上的優勢,當對應的特徵點數越高,成功率也越高。

     【對應特徵的行動判定】:
   當玩家進行檢定時,若是有對應【特徵】的行動,當結果出現MISS骰時,
   『MISS骰數量』小於等於『特徵點數』,則視為行動勉強成功
   MISS骰仍必須從行動值中移除。

  填寫方式:《特徵項目》(對應屬性/點數)
  
  EX:《駭客》(INT/點數1)、《偵探》(DEX/點數2)
    以上述為例,當GM要求玩家進行DEX或INT的檢定時,玩家可以向GM提出角色《駭客》《偵探》
  的描述,並對應情境合宜,來使用特徵獲得優勢;由於角色《偵探》(DEX/點數2)的特徵,玩家可以
  定義角色「因為過去偵探的經歷,使他學會了相關各種技術」進而在手槍使用、奔跑、攀牆…等與DEX相關
  的檢定獲得優勢。然而,若玩家進行探索情報…等與DEX無關的行動時,他的《偵探》(DEX/點數2)
  便無法派上用場,玩家只能使用他的INT進行檢定。
    另外,若玩家的敘述過於牽強,例如「因為過去偵探的經歷,使他學會了魔術」等類似設定,GM需要求
  玩家進一步敘述角色如何獲得此經歷的詳細敘述,是否與角色設定衝突或矛盾?直到說服GM為止。
    GM在創角時應詳細且嚴謹的與玩家討論角色的雛形,並達到共識。但在判定上,給予一定程度的寬容,
  可能玩家在遊戲途中才逐漸理解自己角色的全貌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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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創規則『DORAS』 TRPG - Hayasi - 2015-12-04, 11:46
RE: 自創規則『DORAS』 TRPG - Hayasi - 2015-12-04,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