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0, 00:28)寒雷 提到︰ 你認為你在扮演角色時,對其他人角色的影響該不該抓些分寸,還是完全照自己寫的角色扮演就好,不用管別人的感受?
A.先回應上一個問題。
個人而言,大概本來就不會把角色個性寫得十分不合群的類型。應該說,如果是熟人之間開的私人團,這類角色才會沒問題。因為你的隊友會把話題拋給你,也會熟讀你的角色。這情況之下,就可以寫一些可能不太合群的角色。反倒是公開招人的團,就不太適合寫一些不合群的角色。扣除GM會不想收這類角色之外,如果角色難以和其他角色磨合,相對而言跑團本身就難以成立(除非是一人團)。在公開團中,玩家沒法預設你的隊友一定會把話題拋給你,也沒法預設當你陷入危險時,其他角色會伸手拉你一把。因為,你的隊友可能和你一樣,是個不合群的角色。這情況之下,團就會由N人團變成1+1+1+...人團。要號這種團,不如由一開始就是一人團。
因而,前提之下,我就不太會寫一些沒有合作性可言的角色。當然也別極端至一定是完全合群,超級現充的角色,單純是,寫的角色是「可以有條件地合作」。在扮演時,按照自己定下的條件,可能會和其他角色合作,也可能會和其他角色反目。
個人而言,文字的角色扮演就是「只控制一名角色情況下的小說」。角色之內,可以是任由自己控制;角色之外,就要留給GM和其他玩家給予。
然而,多少長了丁點GM經驗,會這樣說:作為玩家的描述和作為GM的描述的條件是不太相同,又或者說完全不同。
玩家的角度而言,描述應該包含的是:「玩家想做的行動」、「角色的心態」兩方面。
玩家想做的行為和角色自身並沒有關連性,當然玩家在創作角色時就要平衡角色自己能不能扮得來,但這是另一個話題。玩家想做什麼行為,是一次的扮演中的核心,不必明言卻會對角色的行為造成最直接的影響。例如說,玩家A寫了一名角色B,角色B的特徵是討厭男人。但在某一個情況之下,男性角色C面臨不被角色B所救就會死亡的情景,而角色C的死去如果和團的進行有高度密切的關係,那角色B應不應該救角色C?這情況,理應是按照玩家想做的行動作決定。如果玩家A這情況下想救角色C,那角色B的行為上也應該是救角色C。
這裡便會延伸出一個問題,玩家A的想法和角色B的想法起了衝突。這情況可說是很可能出現,畢竟玩家們都不會事先有看過劇本,無法預測的情況當然是可能發生。然而,怎樣使角色的行為能角在不遠離設定,又能滿足玩家的行為,那便是「描寫角色」其中一個要做到的地方。角色在一瞬間內心產生怎樣的糾葛,又如何說服自己,這便是所謂的內心戲。
所謂的玩家描寫,有兩個層面,內在層面便是如上的內心戲,外在層面可以總稱為外在的情報。內心戲怎樣想,其他角色也不會知道,為了讓其他角色能角知道自己角色的想法、行為,就必須要向外在表現。最簡單的便是對白,你說、我聽,一來一往最簡單。但是,並不是所有情況也可以用說的,再加上現代中文已經欠缺在文字中正確表達感情、人物身份的能力,要單純靠對白來表現是相當不充分。這時就要由其他情報來填補對白不足的地方。例如說表情、有意識動作、無意識動作等等。當把自己角色對於事件的想法清楚表達出去,才能展開對話的傳球遊戲。當然,如果你的隊友是不會撿你的表達,那就是場外對話的問題了。
但是在GM的立場上,所謂的描述便是另一個世界。
GM的描述上基本上有兩種:提供玩家可以行動的預設範圍、讓玩家的角色融入劇本當中。
走到一個劇本當中,玩家的角色未必知道劇本應該怎樣前進。例如說,這次角色們要走進鬼屋探險。那GM就應該為角色提供走進鬼屋的理由、方法。如果只是把一間廢屋放在玩家面前,玩家未必會走進去。GM這時除了所謂的導入,又或是「引導用NPC」,描述也是一種方法。例如現在玩家們正在雪山上遇難,面前有一間如同鬼屋的木屋,玩家也很自然會認為走進去就是上策。當然要是玩家不走進去也沒問題,這點就是看GM的想法了(例如像我這種不喜歡被踢門的就會送玩家一個被凍死雪山的結局)。
GM所描述的,便是玩家所看見的世界,描述當然愈多愈好。而且在另一個立場,例如是一些解迷的劇本,描述當中就必須要隱藏真相和證據。描述就會變成一種所謂的「寫作陷阱」的,類似偵探小說的手法。但同一時間,如GM的描述又太過漫無目的,那樣玩家又很容易失去方向。所以,GM的描述反而最重要的是詳略得宜。
另一樣GM在描述上要著重的,便是讓角色融入劇本當中。劇本的進行是一回事,但是描繪得鮮艷一點,角色才會像是劇本的一部份,而不是「玩家=角色」這種很容易喪失扮演成份的情況。這時候,GM可能就要熟讀每一名角色的背景,給予與背景相接近,卻又可能與劇本進行沒什麼關係的扮演上去。如果可以的話,利用NPC與玩家進行更多的互動,效果會更為顯著。清楚回應玩家每一句話,又讓NPC做出不同的小動作增加趣味,個人認為是相當不錯的做法。當然,這樣是會燒GM的CPU,所以這只是個人認為好的做法。希望輕鬆帶團的話又或者不用做到這裡。
這裡是問下一位的問題:
可以分析一下你認為最有趣的扮演有什麼構成要素嗎?
>Resastar:現代中文的文字字義已經有很多缺撼的部份(又或是說個別化),尤其是常用語當中字義的消失速度比其他文字來得快,特別是現在的詞語的概念是消滅不少單字近義卻語感差異的字。如果要把中文文字寫得出正確感情,不是依賴系統性文字表達,就是追溯、使用古文字、方言,又或是非常用字的字義。但是站在「多地方華人交流的平台」(即阿法)角度上,古文字和方言也不是上佳的選擇(畢竟沒法保證每一個地區對於古文字、方言的修養、認識是一致)。然而系統性文字表達的確是能正確的描述,但是卻欠缺所謂的文學性。
不過,我說的畢竟是以文字為主的觀點,如果延伸至口語就有另一些元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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